为进一步落实和推进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激励我院住院医师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我院住院医师的专业技能、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本着“以评优促培训”的指导思想,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7年度优秀住院医师评选,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级、2016级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含专硕并轨研究生、军队留院住培学员)。
二、评选比例
1.2017年度优秀住院医师:全院统一评选,2015级、2016级优秀住院医师各10名(含专硕并轨研究生、军队留院住培学员)。
2.重庆市优秀住培学员:从2017年度优秀住院医师申报排序中,按10%的比例推选2015级、2016级住培学员(不含专硕并轨研究生、军队留院住培学员)分别10名、13名报重庆市卫计委。
三、评选时间
2018年1月23日前提交申请表,1月26日前公布评选结果。
四、评选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反医院、培训基地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团队合作精神,能积极参与培训基地、医院的各项活动及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3.培训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尊重师长,爱护病人,学习努力刻苦,工作认真勤奋,在工作、学习中起先锋、表率作用;
4.自觉遵守培训基地考勤制度,无不良考勤记录;
5.圆满完成本年度培训计划并通过各类相关考核;
6.临床轮转期间的各类考试成绩优秀,包括出科考核、年度考核、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等;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有收受红包、回扣等违反医德、医风行为;
(2)培训期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通过者及应报考而未参加考试者;
(3)有各类考核、考试不合格记录者;
(4)本年度旷工/旷课一天及以上者;
(5)本年度累计病事假天数超过十个工作日及以上者;
(6)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受到警告处分者;
(7)玩忽职守、发生严重的直接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者;
(8)违法乱纪、受到公安部门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者;
(9)其它不符合评优条件的情况。
五、评选流程
1.在培学员通过个人申请参加评优。参选者填写《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住院医师申报表》交专业基地初评,经专业基地认可、并由专业基地主任签署意见后送教务科三生办汇总并审核。
2.审核(剔除有不符合评优条件情况的参选者)通过的学员以考评分排序评优。
3.评选结果报院部领导审定。
4.审定通过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六、奖励标准
评选排名前十的学员为2017年度优秀住院医师,医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1.《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优秀住培学员申报表》
2.《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住院医师评分标准》
3.《2015、201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住培生2017年度考核成绩优秀名单》
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18年1月17日